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VERYBEST国际专利事务所向您提供在日本取得设计(小发明)实用新型发明授权所需的各种手续服务。请您随时向本事务所咨询。

以下贵方,请务必与本事务所相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取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的益处

他人在未获得许可擅自使用实用新型的情况下,即构成对该实用新型的相关发明专利权的侵害。

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针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的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在有损害发生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另外,因侵权行为而导致权利人的商业信用受损时,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恢复权利人的商业信用。

如果取得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作为权利人将有权进行如下行为:

  1. 1

    已注册的实用新型的独占使用

    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1),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实用新型的行为,即,如果取得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权利人则享有对实用新型进行独占使用的权利(排他性独占权)

  2. 2

    快速恢复损失

    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1),对他人擅自使用实用新型的行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即使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失的发生,也可以较快速的获得相应的赔偿。

  3. 3

    迅速恢复商业信用

    无论侵权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在一定条件下(※1)权利人都可以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如公开道歉等)以恢复商业信用。因此,即使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的商业信用受损,也可以尽快地恢复信用。

  4. 4

    安心地使用已被注册的实用新型

    如上所述,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是一种排他独占性权利,原则上,取得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即意味着不会被其他人问责实用新型发明的侵权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安心地使用自己的已被注册的实用新型。(※2)

(※1)在使用实用新型时,事前应将有效的、实用新型注册相关文件(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向对方予以示明并警告。
注:由专利局进行实用新型技术评价,并由审查员制作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另外,申请后,其他人也可以请求对实用新型进行技术评价。
※2 但是,注册的实用新型是利用了他人的已注册的实用新型,或与他人的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等相抵触时,该实用新型的使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审查・申请手续前的流程

  1. 1 咨询

    请通过主页向本事务所咨询。
    听取、了解设计的内容等。

  2. 2 先行调查

    对设计的有效性(实用新型技术评价,是否能够获得注册)进行事前调查。
    通过该调查,可以节省不必要的费用,更加有效率的进行申请。当然,也可以不进行先行调查而直接申请。

  3. 3 制作申请文件

    制作用于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书面文件(申请书、说明书等)。
    申请文件完成后,将由客户对文件内容进行最终确认。

  4. 4 申请

    向专利局提出申请手续。申请手续完成后,向客户提供申请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请参照「手续流程」以了解专利局的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