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从某公司收到了我公司的产品侵害了他们公司产品的权利(发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警告。经过确认,我公司的产品确有可能侵害了对方公司的权利。在我公司侵权的情况下,怎么做可以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A 侵权行为的早期中止 许可使用交涉等 采取如上措施,可能在最小限度内控制住损失 1. 侵权行为的早期中止 自己的行为确系侵权时,如继续进行该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可能扩大。因此,尽早停止侵权行为,可避免支付多余的损害赔偿金等。并且,尽快中止侵权行为,还可以避免受到权利人的停止请求。 2. 许可使用的交涉等 如果希望继续制造销售自己的产品,有必要从权利人获得该权利的许可使用或从权利人获得权利转让(擅自继续该行为可能使权利人的损失扩大)。 另外,如果不能从权利人获得许可或转让,也可以变更产品设计,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异的商标(非类似商标),从而回避权利行使,继续进行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返回一览表页
1. 侵权行为的早期中止
自己的行为确系侵权时,如继续进行该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可能扩大。
因此,尽早停止侵权行为,可避免支付多余的损害赔偿金等。
并且,尽快中止侵权行为,还可以避免受到权利人的停止请求。
2. 许可使用的交涉等
如果希望继续制造销售自己的产品,有必要从权利人获得该权利的许可使用或从权利人获得权利转让(擅自继续该行为可能使权利人的损失扩大)。
另外,如果不能从权利人获得许可或转让,也可以变更产品设计,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异的商标(非类似商标),从而回避权利行使,继续进行产品的生产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