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弁
知识
发表日期:2016.6.21
目录
1. 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没有形状的无形(无体)财产的相关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基本法第2条第2款)。
例如,知识产权的代表主要有,
- 发明(技术性创造)相关 ⇒ 发明专利权
- 外观设计(工业产品的设计)相关 ⇒ 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
- 商标(品牌符号)相关 ⇒ 商标权
等。
《知识产权基本法》第2条第2款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培育者权、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相关的权利。
在此,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将选取有代表性的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商标权作为案例说明。
2. 发明专利权
取得发明专利权,意味着权利人可以针对擅自利用发明专利的其他人(发明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主要行使如下请求权:
(1)责令停止请求权
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
如果取得了发明专利权,则在发明专利被擅自使用的情形下(包括未取得权利人许可而擅自制造、销售使用了发明专利的商品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该擅自使用者立即停止使用,且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独占使用该发明专利(利用该发明制造商品并进行销售等)。
即,如果取得发明专利权的话,权利者可以垄断该发明专利的产品市场,从而独占该商品的销售利益等。
(2)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要求该侵权人赔偿损失。
因他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可以对该侵权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关损失能够得以迅速弥补。
例如,因为他人的侵权行为(未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对使用了发明专利的商品进行制造销售等)导致权利人的该商品销售额减少,权利人可以将减少的销售额(可得利益的丧失)作为损失,要求侵权人赔偿,从而挽回失去的利益。
这样,如果取得发明专利权,迅速弥补权利人的相关损失,妥当地确保收益将成为可能。
3. 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
取得外观设计发明,权利人可以针对擅自使用已注册的外观设计或类似外观设计的其他人(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受侵害时),主要行使如下请求权:
(1)责令停止请求权
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
如果取得了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则在该外观设计或类似外观设计被擅自使用的情形下(包括未取得权利人许可而擅自制造、销售使用了该已注册的外观设计或类似的外观设计的商品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且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独占使用该外观设计或与之相类似的外观设计(利用该外观设计制造商品并进行销售等)。
即,如果取得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的话,权利者可以垄断使用了该外观设计及与之相类似的外观设计的产品市场,从而独占该商品的销售利益等。
(2)损害赔偿请求权
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要求该侵权人赔偿损失。因此相关损失能够迅速得以弥补。
例如,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未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制造、销售使用了与注册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类似的设计的商品等)导致权利人的该商品销售额减少,权利人可以就减少的销售额(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作为损失,要求侵权人赔偿,从而挽回失去的利益。
这样,如果取得了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迅速弥补权利人的相关损失,妥当地确保收益将成为可能。
4. 商标权
取得商标权,权利人可以对,在相关商品或服务(包括易混淆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易混淆商标(类似商标)的其他人(该使用行为,以下称为“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行使如下请求权:
(1)责令停止请求权
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如果取得了商标权,则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上述擅自使用行为,因此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独占地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
即,如果取得商标权的话,权利者可以在垄断的市场中,在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从而有效地展开品牌战略。
(2)损害赔偿
因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要求该侵权人赔偿损失。因此相关损失能够迅速得以弥补。
例如,因注册商标被擅自使用的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丧失品牌信用,并导致权利人的商品销售额减少,权利人能够以该减少的销售额(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作为损失,要求侵权人赔偿,从而挽回失去的利益。
这样,如果取得了商标权,迅速弥补权利人的相关损失,妥当地保护权利人的品牌形象将成为可能。
5. 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案例)
那么,下面将举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案例
(1)案例
A公司开发了小型的风扇作为新商品。
这个风扇的特征是,采用了特殊形状的扇叶,因此在较少的旋转回数上就能产生大量的风。并且,A公司计划将该新型小风扇的品牌命名为“ABC”,并展开销售活动。
(2)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
那么,这个小型风扇,以怎样的形式获得知识产权保护较好呢?以下,按顺序进行说明。
创意保护
该小型风扇,以少数的回转次数就可以产生大量的风,是因为扇叶采取了特殊的形状。
所以,该小型风扇,就这一点来看,存在着技术性创意,在本案中有必要首先考虑将该技术性创意申请发明专利权保护。
如能申请发明专利权并获得保护,那么可以防止他人对该技术性创意进行模仿(也可以考虑申请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
设计的保护
其次,该小型风扇的扇叶,因为采用了特殊的形状,在本案中有必要就扇叶的形状申请外观设计发明。
通过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获得保护,则可以避免他人制造相同或类似形状的扇叶(模仿行为)。
品牌的保护
最后,A公司计划将该小型风扇的品牌命名为“ABC”进行销售,本案中有必要考虑对商品“风扇”的品牌名称“ABC”申请商标权。
申请商标权并受到保护,则可以避免其他人在“风扇”或易与风扇相混淆的商品上,使用商标“ABC”或类似商标的行为(模仿行为)。
6. 总结
诸如此类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一个产品,可以从技术方面、设计方面、以及品牌方面,各个角度进行保护。通过这些权利的配合,广泛地阻止他人的模仿等行为。
例如,他人的行为如果不构成发明专利权侵害,也有可能构成对外观设计发明或商标权的侵害,因此也可能存在可以行使权利的情形。
从该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知识产权的多面性保护,在企业事业战略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以此为契机,试着考虑知识产权保护,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