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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知识产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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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6.6.20

弁知识产权是?
最近,关于TPP谈判的新闻报道很多的缘故,在报纸、电视中可以频繁地看到“知识产权”一词。
但是,知识产权一词,其实包含许多种类,各种知识产权的内容也较复杂,难以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可能大多数人很难有准确的印象。
在此,我们希望说一下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

目录

  1. 知识产权定义
  2. 知识产权特征
  3.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4. 总结

1. 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没有形状的无形(无体)财产的总称,包括各种各样的内容。那么,知识产权包括怎样的财产呢?。关于这一点,知识产权基本法就知识产权的内容规定如下。

《知识产权基本法》第2条第1款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发明、设计、植物的新品种、外观设计、著作物及其他的人类进行创造性活动产生的东西(包括发现或解开自然法则或者现象,并在产业上有利用可能性)、商标、商号或能够在商业活动中被使用的用于表示商品或劳务(服务)之物,以及商业活动中有价值的商业秘密、或有用的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等。

因此,按照此项规定,知识产权是:

(1)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产生之物

<例>
  • 发明(技术性的创意,主要指发明)
  • 外观设计(工业产品的设计,椅子的设计等)
  • 著作物(音乐、小说、绘画等)

(2)能够在商业活动中被使用的用于表示商品或劳务(服务)之物

<例>
  • 商标(品牌所代表的消费者的信任)
  • 商号(公司名称)

(3)商业秘密等对事业活动有用的技术或营业信息

<例>
  • 包含了制造方法等技术信息或客户的个人信息等内容的财产。

如上,知识产权即上述(1)~(3)项财产的总称。

2. 知识产权的特征

如上所述,知识产权是上述(1)~(3)项财产的总称,这些知识产权,如创意或信息等,是眼睛所看不见的东西,因此可以说,盗取这些东西(模仿)是非常容易的。
而且,即使知识产权被窃取,该财产并不会从所有人的眼前消失,因此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很难发现并把握这种事态。

所以,知识产权具有“容易被他人窃取(模仿),该种事态却极难被把握”的特征。
另外,关于这一点,通过将眼睛可看到的有形财产和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比较,可以更具体形象地予以说明。

比较的具体事例

车(眼睛可看到的有形财产)被盗的情形下,该车辆从所有者的眼前消失不见,因此车辆的所有者很容易尽早地发现自己的车被盗了。所以除非车辆的所有者疏忽大意,否则盗车的行为并不易实施。

与此相对,与发明相关的创意(上述(1)的知识产权),即使在被盗取了的情形下,因为该发明的创意仍然存在于发明者的头脑中,所以,该创意并没有从发明者的头脑中消失。

所以,发明者没有被盗的实感,也不易发现这样的事态。而且,从发明者那里窃取与发明相关的创意(模仿),本来就是不易被发现的,所以与盗取眼睛可看到的有形财产相比,更容易实施。

再者,上述车的案例中,在这个世界上,该“车”有且仅有一辆,如果该车不被归还,所有者便不能使用。但是,知识产权(上述发明的创意),即使被盗,因发明者和窃取人可以同时使用(可以多数人同时使用),所以一旦发生了知识产权被窃取的情形,由此产生的损害将有扩大的趋势。

3.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与发明,商标等相关的事物,例如,发明可以显示企业的技术能力,商标则反映出了企业的品牌实力,可以说,知识产权与企业经营不可分割。

因此,“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事项(※例如,请参照以下的案例)。

※具体案例

A公司投入了高额费用开发了新的技术,并将该技术运用于商品中,迅速的投入市场。

起初,因为没有竞争者,A公司顺利地获得了利益。但A公司没有取得该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因此竞争者的B公司看到了该商品(技术),便以A公司的技术为参考,开发出了与A公司商品相同功能的产品,并随后投入市场。

当然,因为B公司是参考了A公司的技术进行了商品开发,所以在商品开发方面投入了比A公司更少的费用。

如此一来,B公司的商品比A公司的价格更便宜,而且拥有和A公司商品相同的功能,消费者逐渐地更多地购买B公司的商品。

结果,A公司因为开发费用的关系,商品定价无法低于B公司,最终在与B公司的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高额的开发费用也无法收回。

该案例中,A公司如果取得了该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就可以针对B公司的发明侵权行为行使责令停止请求权,从而将B公司排挤出市场。

如果A公司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取得了发明专利权的话),就可以维持商品的价格,也不会陷入此类不利状态吧。

4. 总结

此次,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说明,借此契机,试着考虑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何?

以上